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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公告

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公告


[ 字体: 时间:2021年06月08日 稿源: ]

为深入推进濉溪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,推行“管委会+企业”模式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国有企业高管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招聘职位

濉溪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。

二、资格条件

(一)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具备与招聘职位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专业素质,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开拓创新能力,政治素质、职业操守和个人品德良好;

3.具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及专业;
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;

5.职位表中的“45周岁及以下”为“1975年6月9日及以后出生”;

6.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。

具体职位和要求附后(见附件1)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:

1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,仍在影响期内的;
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3.有犯罪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
4.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;

5.其他不适宜参加招聘的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网上报名

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,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(http://sx.pzhl.net/index.php)进入报名。报名时间:2021年6月9日8:00—18日17:30,逾期不再补报。

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》(附件3),按要求如实、正确填写《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报名表》(见附件2),并上传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、身份证、任职文件、工作经历证明、相关工作业绩报告(含相关荣誉证书)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、聘任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本人电子照片(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,jpg格式,尺寸为295×413像素,大小20—100kb)。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规范。招聘期间,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,并确保联络畅通,否则责任自负。

(二)资格初审

报考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(http://sx.pzhl.net/index.php)查询资格初审情况。

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。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,取消其面试、聘任资格。

(三)综合评价

聘请异地专家组成评委组,根据报考人员的资料情况,聚焦能力素质、工作经历、工作业绩、受表彰奖励,以及一贯表现等,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评价,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
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0人的,按照综合评价情况择优选取10人进入面试;3人以上10人以下的职位,全部进入面试;不足3人的职位,取消职位的招聘计划。

(四)面试

面试者在报到时,须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《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报名表》等原件,出示“参加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面试短信通知”。面试需持“安康码”绿码参加(“安康码”获取方式详见附件3)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不适宜参加面试的人员,将取消面试资格。

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集中在濉溪县进行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,主要测试综合素质、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等。面试满分为100分,成绩当场评定、当场宣布。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,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。

本次面试不收取费用,不指定辅导用书,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。

(五)体检和考察

1. 人选确定

依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,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,成绩并列者,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。

2. 体检考察

参照安徽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皖人社秘〔2013〕208号)等规定组织实施。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。体检和考察人选缺额的,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,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不超过两次。

(六)公示和聘任

1. 公示

综合考虑面试成绩、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,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。拟聘任人员名单在濉溪经济开发区先锋网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
2. 聘任

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,由濉溪经济开发区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。聘任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,在签订聘任合同前,应按照相关规定辞去公职或与原单位解除合同。

四、任职待遇

(一)管理及聘期。本次公开招聘的国企高管实行聘任制,签订聘任合同,试用期为六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,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。聘期三年,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,可正常续聘,任期考核不合格的,不享受一次性聘期奖励,并予以解聘。

(二)薪酬待遇。实行绩效年薪制,以效益优先、注重业绩为原则,薪酬兑现与绩效考核挂钩。总经理每年年薪总额40万,其中,基本工资占年薪总额的50%,按月发放;绩效工资占年薪总额的50%,当年年度考核合格后,次年发放绩效工资的70%,聘期考核合格后,一次性发放剩余绩效工资。

五、疫情防控

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,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,严格落实防疫措施,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,请广大报考人员给予理解、支持和配合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(一)公开招聘坚持“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执行政策,规范操作程序,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。监督电话:0561—6068856。

(二)本公告由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(三)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濉溪经济开发区先锋网公布。咨询电话:0561—6063073;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。

附件:1.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职位表

2.濉溪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国企高管报名表

3.面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徽省濉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1年6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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